微创光电因虚增业绩面临证监会的处罚,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新浪财经·2026-01-19 11:09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4] - 处罚原因是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业绩 [1][4] 违法事实详情 - 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设备销售业务时,在明知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况下,对不具有控制权的商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1][4] -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38.17% [1][4] -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152.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69.16% [1][4] -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152.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63.02% [1][4] - 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八十四条第一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2][5] 行政处罚决定 -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微创光电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 [2][5] - 湖北证监局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2][5] 投资者索赔信息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6] - 律师提示,凡在2023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28日期间买入微创光电股票,并在2024年04月29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向公司索赔相关投资损失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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