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920198)被处罚预告,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 - 2026年1月16日,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光电,代码:300104)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5] - 经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微创光电在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销售业务中,因不具有商品控制权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10,152.84万元和10,152.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7%、69.16%和63.02% [2][6] -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拟决定对微创光电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6] 公司历史更正及立案情况 - 2024年4月,微创光电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2][6] - 2025年7月25日,微创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2][6] 投资者民事赔偿诉讼相关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3][7]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正在征集诉讼代理,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微创光电证券,并在2024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7] -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