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来了,五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6-01-19 14:34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于2026年1月19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1][2] - 政策核心目标是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1] - 零碳工厂被定义为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并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7] 实施原则与阶段目标 - 建设遵循四大原则: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4][10] - 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4][11] - 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4][11] - 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4][11] - 到2030年,将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高载能行业领域[4][11] 具体建设路径 - 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建立核算体系,识别量化直接排放(燃料燃烧、过程排放)和间接排放(外购电力、热力),采用国家标准GB/T 32150或国际通用核算标准[12] - 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探索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2] -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工厂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应达到相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1级或先进值,以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能效标杆水平[13] - 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鼓励采用国家标准GB/T 24067等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全生命周期重点碳排放环节,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14] -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采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14] - 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在充分自主减排基础上,可通过跨境碳交易等方式抵销待减排放,鼓励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等,披露碳排放与建设情况[15] 配套支持与工作要求 - 要求各地区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梯次有序推进,鼓励政府、企业、市场等多主体协同创新[16] - 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零碳工厂通用要求等基础通用标准,以及分行业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加快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信息披露等相关标准[16] - 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提供碳排放核算、咨询诊断、改造托管、投融资对接等市场化服务,培养引进复合型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