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两年虚增利润3700万,为逃避诉讼责任人“主动请辞”
1月16日,路桥信息(BJ920748)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了这起持续数月的 立案调查结果。经厦门证监局查明,公司在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通过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等方式累 计虚增利润超过3700万元。 "公告用'个人原因'将监管认定的'被市场禁入的财务造假直接责任人'包装成'主动请辞',是典型的避重 就轻,目的可能是降低对市场的负面冲击,避免引发索赔或诉讼。"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赵敬国认为,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用"个人原因"掩饰被处罚事实,且不做风险提 示,"涉嫌违反信披原则,构成'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路桥信息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于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魏聪等8名相关责任 人合计被罚1550万元。其中,于征和魏聪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仅分别被处以350万元重罚, 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实际上,行政处罚只是"第一只靴子",后续民事索赔、商誉减值、银行授信收紧、客户订单流失等"第 二、第三只靴子"尚未落地。 厦门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经查明,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 确认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