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金浤”操纵证券市场,对其采取3年禁入措施
第一财经资讯·2026-01-19 17:41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当事人金永荣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通过其雪球账号“金浤”公开发文评价、推荐了包括“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在内的32只股票 [2] - 当事人在荐股后,控制账户组在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相关交易金额合计6.3059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万元 [2] -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2]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当事人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