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去年前11月对侦查违法提书面纠正意见7.9万件次
南方都市报·2026-01-19 17:47
刑事检察监督 - 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205件,法院审结399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占71.5% [1] - 同期,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4万件,采纳率达91.2% [1] - 在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方面,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5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96万件 [1] - 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9万件次,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的,监督追捕9439人、追诉2.7万人 [1] 民事检察监督 - 2025年1至11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833件,法院审结720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0.5% [2] - 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5万件,采纳率为83.6% [2] - 通过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推动恢复执行33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9.7亿元 [2] - 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依法纠正5411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632人 [2] 行政检察监督 - 2025年1至11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47件,法院审结308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75% [2] - 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7万件,采纳率达85.02% [2] - 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3514件 [2] - 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696件,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2957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