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与处罚结果 - 当事人金永荣(网名“金浤”)因操纵证券市场,被浙江证监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4162.39万元,合计罚没款8324.77万元,同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4][30]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操纵方式为在雪球等平台公开推荐32只股票,并于荐股当日或次日通过本人及亲属账户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1][9][30] - 涉案反向卖出交易金额合计6.31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1][9][37] 当事人的市场影响力认定 - 金永荣在雪球平台的“金浤”账号拥有超过10.7万粉丝,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单篇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4][16][34] - 其影响力通过长期在雪球发布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平台发文宣传、参与实盘比赛及直播分享等形式积累 [4][16][44] - 根据沪深交易所测算,其发布的荐股文章对相关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有较大影响 [17][44] 操纵行为的具体模式 - 金永荣控制使用其本人名下平安证券、东莞证券的账户以及其两位姐姐(金某1、金某2)的平安证券账户,共计5个账户组成的账户组进行交易 [5][6][7][8] - 其操纵模式符合“抢帽子交易”特征,即在具有影响力的情况下公开评价、推荐股票,随后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大量卖出)以获利 [9][20][47] - 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即被清仓卖出,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 [20][47] 监管机构的调查结论与驳回理由 - 监管机构认定其发帖内容构成公开荐股,即使部分文章标注“不推荐买卖”等,也仅为形式免责,不影响行为性质的认定 [19][46] - 监管机构驳回了当事人关于不具备影响力、无主观故意、交易行为不符操纵特征、违法所得计算不当等全部陈述申辩意见 [15][23][43] - 违法所得计算采用“先进先出法”,并涵盖了其控制使用的所有亲属账户的收益,符合执法惯例 [22][49][50]
大V金永荣浙江证监局认定“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罚没8324万 + 3年禁入!
新浪财经·2026-01-19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