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民用航空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我国民用航空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共16章262条,对现行法律作了全面修订,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1] 强化航空安全保障 - 完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系统强化飞行安全、运行安全等领域的制度设计 [3] - 优化完善运输和通用航空企业准入条件 [3] - 增设“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专章,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3] - 进一步规范危险品相关运输资质管理要求,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4] - 完善适航管理相关行政许可要求,构建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全过程、全范围的适航管理框架 [5] - 新增设计机构许可证书条款,强调设计机构主体责任,以提高设计机构能力和适航审定工作效率 [5][6] - 通过列举影响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的禁止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控机制 [7]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大力支持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新业态的发展,简化通航企业准入审批程序、完善通航业务分类分级管理 [3] - 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拓展低空应用服务领域 [3] - 增加“发展促进”专章,明确产业扶持政策导向 [3] - 对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民用航空枢纽建设、航线网络优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3] - 明确国家对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的支持导向,明确适航管理服务于产业升级的定位,并相应作出提升适航审定能力等制度安排 [6] - 通过设立“一般规定”“运输机场”“通用机场”三节,形成“共性规范+专项要求”的体系化结构,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赋能通用机场,激发低空经济活力 [7] - 将“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正式写入法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机场建设、运营和维护 [7] - 明确电子货运单的法律效力、使用规范、数据安全要求,助力航空物流智慧化发展 [4] 加大旅客权益保护力度 - 首次专设“旅客权益保护”章节,将以往分散的旅客权益保护规定系统化、法律化 [4] - 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和服务单位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处置流程,妥善做好信息通报、食宿安排、投诉受理等后续服务保障 [3] - 统一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 [3] 完善依法监管与治理体系 - 鼓励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提高行业监管效能 [3] - 从严惩治危及航空安全、旅客权益的行为,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 [3] - 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机场运营人等各方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 [7] - 深化通用航空管理改革,强化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监督 [4] - 充分发挥设计、生产机构作用,规定取得许可证书的设计、生产机构的相应权限 [6] - 民航法规体系由1部法律、12部行政法规和105部规章组成,下一步将做好配套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推动不同层级制度文件与新法密切衔接、协调统一 [10]
民航局解读新修订民用航空法:全维度完善民航法治体系 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中国民航网·2026-01-19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