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操纵市场 被罚没超8300万元 3年禁入市场!
上海证券报·2026-01-19 23:44

案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对财经“大V”金永荣实施行政处罚 认定其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罚没合计8324.78万元 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当事人背景与影响力 - 当事人金永荣运营“金浤”账号 通过发布荐股文章、多平台联动宣传、参与实盘比赛及直播等方式积累影响力 粉丝量超10万 单篇荐股文章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 [1][3] 操纵行为模式与细节 - 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 金永荣针对“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在公开发文推荐当日或次日进行反向卖出交易 [2] - 其操纵模式为反复循环“买入-荐股-卖出” 发帖时间与反向卖出操作高度关联 部分股票在荐股发帖十几分钟后即被清仓 [2][3] - 以荐股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统计 累计交易金额达6.31亿元 非法获利共计4162.39万元 [2][4] 监管认定与申辩反驳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其发帖行为属于荐股 通过展示交易感受、仓位记录等方式传递信号 足以引导投资者跟随交易 帖文中的免责声明不影响行为性质认定 [3] - 监管驳回了当事人关于缺乏市场影响力等申辩意见 指出沪深交易所测算结果佐证其帖文对相关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有较大影响 [3] - 最终认定金永荣操纵市场主观故意明显 符合“抢帽子操纵”行为特征 量罚已考量其配合调查情节 系法定幅度内最低罚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