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建设发展:接获仲裁裁决

核心事件与裁决结果 - 公司附属公司芙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洛阳万亨置业有限公司及Kayuan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imited在仲裁中败诉 [1] - 败诉方须向独立第三方广东畅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损害赔偿人民币2333.98万元并支付仲裁费用人民币29.2万元 [1] - 裁决源于违约,涉及双方于2023年8月10日就中国广州畅流工业园区的租赁安排订立的发展合作合同 [1] 公司回应与影响评估 - 公司董事会已接获惠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 [1] - 公司正就裁决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在根据上市规则采取进一步行动时另行作出回应 [1] - 公司认为该裁决对集团整体现有业务营运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