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新规今起施行
新浪财经·2026-01-20 02:12

政策核心内容 - 四川省首个专门针对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的省级规范性文件《四川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于1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标志着四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 [1] 林农权益保障 - 明确家庭承包方依法流转经营权后 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保持不变 仍享有承包权 并继续持有原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1] - 规定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取或保管出让方林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 [1] 规模化经营促进措施 - 为破解“山散、林碎”难题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得农户同意后 通过预流转、委托流转等方式推动林地集中连片经营 [1] - 支持村集体、农户与国有林场、森工企业开展入股合作或委托管理 以助力林业规模化发展 [1] 集体林地流转决策程序 - 针对村集体统一经营林地的流转 严格要求核心事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执行 [1] - 流转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成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严禁损害集体利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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