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公司作为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向康定富强有限责任公司等五被告提起诉讼,案件已被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处于已受理但尚未开庭的阶段 [1][2] - 涉案总金额为42,037,064.03元,其中包括货款本金32,376,918.58元和暂计利息9,660,145.45元 [2] -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并对五被告的银行存款等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2] 诉讼背景与事实 - 纠纷源于公司为保障锌精矿原料稳定供应,向被告一及其关联企业支付多笔预付货款,但截至2011年,被告仍有价值3000余万元的货物未交付,且已无力继续供货 [2][3] - 2011年至2023年间,双方签署多份《还款协议》,确认被告一需返还预付货款共计32,776,918.58元,被告二至被告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 - 被告一仅陆续返还了40万元货款,公司多次催收和谈判后,被告支付了部分利息,但双方未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起诉日,仍欠付货款本金32,376,918.58元 [3] 公司诉讼请求 - 请求判令被告一返还货款本金32,376,918.58元 [4] - 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暂计利息9,660,145.45元 [4] - 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 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4] 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于2016年对相关货款本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5] - 由于诉讼尚未开庭且被告偿债能力不确定,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取决于法院判决及实际收回金额 [2][5] -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系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5]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不含本次案件)涉案总金额为55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6] - 该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被诉要求返还货款55万元,已于2025年6月调解结案,子公司已退还货款33万元 [6] - 公司认为上述其他诉讼事项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