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进展与结果 - 案件一(深圳浩能诉湖南领湃、领湃科技买卖合同纠纷)已通过法院调解结案 被告方需在收到调解书后60个自然日内分三期支付欠款 领湃科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深圳浩能承担 [2][5] - 案件二(湖南领湃诉深圳浩能及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原告湖南领湃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院已裁定准许撤诉 该案已结案 [2][6] 涉案金额详情 - 案件一涉案金额包括货款人民币14,769,984元 截至2025年7月9日的违约金7,807,000元 以及后续以37,00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另含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 [2] - 案件二涉案金额为违约金人民币43,689,805.56元和其他损失900,000元 以及相关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 共计44,589,805.56元 [2] 对公司损益的潜在影响 - 案件一:公司此前已就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95.40万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回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该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 最终取决于被告的实际履行情况 [3][8] - 案件二:因原告已撤诉 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3][8] 其他诉讼事项披露 - 自2025年10月1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3项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涉案金额约228.57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28%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进展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