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期货市场行政执法观察报告
期货日报网·2026-01-20 09:40

2025年期货市场行政执法案件总体情况 - 2025年期货市场行政执法案件总计194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6件,行政监管措施案件188件 [1] - 行政处罚案件中,2件由中国证监会管辖,4件由证监会派出机构管辖 [1] - 行政监管措施案件全部由证监会派出机构管辖 [1] - 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包括:出具警示函117件,责令改正52件,监管谈话18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新增资产管理业务6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3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1件,责令负有责任的股东转让股权且相关股权转让完成前限制行使股东权利1件 [1] 案件类型分布 - 期货公司业务管理案件数量最多,达143件,占案件总数的42.9% [2][11] - 期货公司董监高及其他管理人员责任案件68件,占案件总数的20.4% [2][27] - 期货公司治理案件30件,占案件总数的9% [2][7] - 从业人员案件29件(含期货从业人员24件,证券从业人员5件) [2][20][21] - 网络和信息安全案件23件,占案件总数的6.9% [2][17] - 监管报告案件14件 [2][22] - 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案件8件 [2][24] - 廉洁从业案件7件 [2][19] - 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案件3件 [2][26] - 市场扰乱行为案件3件 [2][3] - 期货公司股东案件4件 [2][6] - 非法期货业务案件1件 [2] 非法期货业务 - 涉非法期货业务案件1件,行为人王某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未经核准向他人提供开设期货子账户等服务,使他人无需在期货公司开立账户即可交易,并收取“保证金”及高额手续费盈利 [2] - 厦门证监局对王某处以罚款2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 市场扰乱行为 - 市场扰乱行为案件共3件,包括操纵期货市场1件,违规借用、出借期货账户1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从事利益冲突交易1件 [3] - 操纵期货市场案中,某公司在焦炭2101、焦煤2101合约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并影响价格,证监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 - 违规借用、出借期货账户案中,尹某在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借用官某账户交易,广东证监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 [4]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中,方某、郑某发布不实碳酸锂放货信息,并在信息发布当日交易相关期货合约获利,广东证监局对方某合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并罚款14万元,对郑某合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150元并罚款10万元 [5] 期货公司股东违规 - 期货公司股东案件4件,主要违规情形包括:股东未在注册地实际经营且法定代表人挂名,长期未履行股东义务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他人代持股权规避监管;非法干预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管理;控股股东通过间接交易占用公司资金 [6] 期货公司治理违规 - 期货公司治理案件30件,主要违规情形包括七大类 [7][8][9][10] - 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如存在股权代持、关键岗位人员缺位、为其他公司提供便利等 [7] - 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涉及业务管理、人员管理、投资者适当性、互联网营销、自有资金投资风控、内部稽核、员工设备管理等方面 [7][8] - 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如董事会召开、决议方式不符合章程 [8] - 业务部门及岗位设置不健全,如未有效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绩效考核不当挂钩等 [8] - 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管理不健全,合规风控体系覆盖不足,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9] -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未及时报告关联交易 [9] - 违规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超出规定范围 [10] 期货公司业务管理违规 - 期货公司业务管理案件143件,分为一般性展业、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四类违规 [11] - 一般性展业违规包括:互联网营销活动管控不到位(如误导宣传、内容审核不足、账号管理混乱、合作费用不当挂钩等);业务人员管理不当(如任用无资格人员、绩效考核执行不到位、员工展业行为管理不足等);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不完善;客户管理不到位;居间业务管控不健全;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 [12][13][14] - 期货经纪业务主要违规情形: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公司未及时处理客户账户登录异常 [15] - 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主要违规情形:无资格人员提供咨询或进行网络直播;承诺收益;公司无资格变相提供咨询;App内容存在夸大误导宣传 [15] - 资产管理业务违规包括:募集行为不当(如公开发布募集公告、未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不到位;投资运作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到位 [15][16] 网络和信息安全违规 - 网络和信息安全案件23件,主要违规情形包括四类 [17][18] - 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未建立相关制度、未制定全面的系统升级测试方案等 [17] - 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如外部接入系统管理缺陷、向开发商提供实盘环境、系统备份不足、未采集客户终端信息等 [17] - 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管理不到位,未明确约定各方网络安全权利义务 [17] - 网络安全事件处理不当,如未及时报告、未妥善保护事件现场 [18] 廉洁从业违规 - 廉洁从业案件7件,主要违规情形包括:未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控制度;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不完善;费用支出不规范(如无资格人员通过他人代领绩效);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 [19] 从业人员违规 -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规范案件24件,其中1起为从业人员使用他人账户交易,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人民币 [20] - 其他主要违规情形包括: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从事禁止行为(如参与配资、无资格提供咨询);违反执业行为规范(如介绍代客理财、推介境外平台、指导客户通过测试、私自提供交易建议、承诺收益等) [20] -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案件5件,主要违规情形包括:为客户借用他人期权账户提供便利、向客户推荐期货操盘手并承诺收益、无期货从业资格开展期货业务 [21] 监管报告违规 - 监管报告案件14件,主要违规情形包括:未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年度或月度报告等资料;信息报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未按规定及时报告董监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信息 [22][23] 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违规 - 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案件8件,违规情形包括:未健全并有效执行适当性内控制度;风险测评问卷设有引导语句;从业人员指导客户填写或修改问卷答案;未谨慎评估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未科学有效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对客户回访管理不到位 [24][25] 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违规 - 期货公司反洗钱违规案件3件,违规情形包括:反洗钱管理不到位,未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未按要求报送反洗钱部门设置变更情况;反洗钱系统风控参数设置缺少复核 [26] 期货公司董监高及其他管理人员责任 - 期货公司董监高及其他管理人员责任案件68件,其中1件为高管违规兼职且未报告,1件为首席风险官未勤勉尽责,其余案件均为高管需对公司违规行为负责而被采取监管措施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