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中央财政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及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提供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 [1][3]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1年,后续可视情况延长,且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1][3] 适用对象与投向领域 - 政策适用对象为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2] -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民用大飞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及科技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 [3] 经办银行与工作机制 - 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4] - 财政部门与银行对接实行“总对总”模式,国家开发银行等11家银行与财政部直接对接,其他经办银行与总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接,以缩短工作链条 [5] 操作流程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放款 [6]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经办银行总部需在2026年2月5日前提出全年贴息资金申请,财政部将根据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经办银行在向企业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 [7] - 经办银行需按月汇总并报送新发放贷款情况,财政部门重点审核贷款是否符合投向领域 [7] - 资金结算与清算工作将分别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1月底和2029年1月31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可能根据政策实施期限调整 [8]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 经办银行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 [9] - 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并加强资金监督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领域清单和指导贷款投向,金融监管总局等负责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9]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组织联合抽查,对违规企业和合谋银行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银行不得继续经办相关贴息业务,经办银行需严格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严禁用于套利活动 [10]
五部门: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新浪财经·2026-01-2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