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服务商标为何能“管”到装修?解析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逻辑
案件核心判决与意义 - 法院认定“贝壳”为驰名商标,判决被告在装修服务中使用“贝壳”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4] - 此案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司法样本,其意义在于守护企业长期投入积累的公众信任,并捍卫“诚信经营、创新致胜”的市场底线 [3][8] 驰名商标认定依据 - 法院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贝壳”商标的驰名状态予以认定,使其可获得超出核定类别的更宽保护范围 [5] - 认定依据包括:贝壳找房APP拥有数亿下载量,全国布局近300家签约服务中心,并连续多年入选胡润品牌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5] - 认定依据还包括:公司为宣传推广投入大量资金,覆盖全国多个城市的线上线下广告渠道,且涉案商标曾多次获得司法、行政保护记录 [5] 侵权行为的认定逻辑 - 法院认定房产交易与装修服务存在天然消费关联,公众很容易误以为是品牌延伸,足以构成混淆 [6] - 被告作为装修行业经营者,理应知晓“贝壳”商标知名度却未履行避让义务,具有借助“贝壳”品牌商誉抢占市场份额的主观恶意 [7] - 被告将“贝壳”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经营全场景密集使用“贝壳装饰”标识的行为,构成对贝壳品牌商誉的不正当攀附,极易误导公众认为其与贝壳集团存在关联 [7] 司法立场与原则 - 法院明确了“企业名称权不得对抗在先合法商标权”的原则,即便被告诉讼期间更名,其过往侵权行为仍被纳入赔偿范围,传递出“侵权必担责”的信号 [7] - 此案构建了“品牌有价值、侵权有代价、维权有保障”的法治生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并助力营造公平竞争、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