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延长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北京商报·2026-01-20 13:08

政策核心内容 -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1] -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后可视情研究继续延长 [1] -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原有规定执行 [1] 贴息政策具体条款 - 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 [1]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 [1] 政策支持领域 - 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 [2] - 数字领域对应“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及“数字内容服务”行业 [2] - 绿色领域对应符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物业管理”,符合“绿色交通”标准的“汽车租赁”和“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以及符合“绿色物流”标准的“装卸搬运”、“邮政基本服务”、“快递服务”、“其他寄递服务”行业 [2] - 零售领域对应“零售业”行业 [2] - 文化娱乐领域调整为对应《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除制造业细分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2] 经办银行范围 - 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3] - 还包括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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