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推5000亿民间投资专项担保
第一财经·2026-01-20 14:1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计划总额度为5000亿元人民币,分两年实施 [1] - 计划旨在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有效抵质押物较少、资信较弱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 - 符合条件的贷款可用于支持设备采购、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厂房扩建、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餐饮、养老、旅游、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的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 [2] 担保费率与成本 - 中央财政支持融资担保基金降低再担保费并给予补贴,推动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2] - 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以降低民营企业实际承担的担保费 [2] - 此前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已降至1%以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 [2] 风险分担机制 - 现行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常按“二八分险”原则操作,即融资担保基金20%、省级再担保机构20%、市县直保机构40%、银行20%共同承担风险 [2] - 新计划设置差异化分险机制,提高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1-3年期贷款不超过30%,3-5年期不超过35%,5年期以上不超过40% [3] - 此举旨在减少直保机构的风险分担责任和代偿压力 [3] 财政支持与资本补充 - 中央财政对融资担保基金实施本计划新增的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 [3] - 中央财政向融资担保基金额外注资50亿元人民币,以增强其资本实力 [3] 授信额度与风险容忍度 - 计划内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 [4] - 对于符合国家战略、重点领域的优质民营企业投资项目,鼓励合作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 [4] - 融资担保基金将该项业务的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以提高对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中长期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4] - 允许将贷款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追加为反担保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