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索赔递交立案,信披违规已被处罚
核心事件与监管处罚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八一钢铁证券虚假陈述案已向法院递交一批次立案 [1][3] - 新疆监管局拟对八一钢铁及相关方作出行政处罚 因存在巨额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1][4] - 监管拟对八一钢铁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控股股东八钢集团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亦被处罚 共计罚款1450万元 [1][4] 资金占用详情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 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超过890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2][4] - 2022年度 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亿元 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0亿元 [2][4] - 2023年度 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7亿元 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09亿元 [2][4] - 2024年度 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4亿元 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亿元 [2][4] 信息披露违规 - 上述巨额资金往来未在对应年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5] - 连续三年高达近900亿元的资金往来被隐瞒 严重损害了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与完整性的信任 [2][5] 投资者索赔 - 索赔条件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