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个人投资者金永荣因操纵证券市场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合计罚没逾8300万元 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 - 当事人通过雪球“金浤”账号等平台公开发文评价、推荐股票后 在荐股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在不到8个月时间里非法获利约4162万元[2][4] 当事人背景与影响力 - 金永荣为男性 1988年2月出生 住浙江省临海市[3] - 其长期使用雪球“金浤”账号发布荐股文章 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平台发文宣传 参与实盘比赛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以积累名气和受众[3] - 截至2025年4月 其雪球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 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3][5] 违法行为细节 - 违法行为发生于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 涉及“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4] - 当事人在雪球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股票后 于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按此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约6.3亿元 违法所得合计约4162万元[4]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其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 属于“抢帽子操纵”[4][6] 申辩与监管认定 -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多项申辩意见 包括辩称自身不具备影响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帖内容不属于荐股文章、主观上无操纵故意等 但均未被浙江证监局采纳[5][6] - 监管机构复核认定 其雪球账号粉丝数及阅读量数据(如单篇最高阅读量808万次)真实准确 其发帖内容性质上属于分析评价或投资建议 所标注的“不推荐买卖”等仅为形式免责 不影响行为性质认定[5][6] - 监管机构指出 当事人公开荐股后实施反向交易 操纵市场主观故意明显 量罚时已充分考虑其配合调查等情节 并给予了法定幅度内的最低罚款金额[6] 市场影响与法律意义 - 法律专家指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是利用信息优势或影响力诱导普通投资者高位接盘的欺诈行为 本质上是收割散户 会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2][7] - 操纵行为人为扭曲证券价格 使其脱离公司基本面 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会打击投资者信心 若不被严厉打击将产生逆向激励 破坏市场规则权威性 阻碍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7]
雪球“大V”操纵市场!荐股后大量反向卖出,违法所得超4000万元,证监会出手了
华夏时报·2026-01-20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