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6年底
搜狐财经·2026-01-20 17:03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观点: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财政部等三部门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并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贴息标准、增加经办机构 [1][3][4] - 政策期限延长: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调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将视效果研究延长 [1][4] - 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5]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每年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6] - 增加经办机构: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经办机构范围,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6] - 强化资金保障与流程: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清算”方式,经办机构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资金需求,财政部在一季度预拨资金 [6] - 支持消费金融创新:鼓励经办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协同,提升商品消费及文旅、餐饮、赛事、康养、托育等服务消费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4]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观点:为支持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财政部等五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支持范围与领域,并增加经办银行 [3][9][10] - 扩大支持范围与贴息标准: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项目的相关固定资产贷款,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也纳入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11] - 扩展支持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基础上,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 [11] - 增加经办银行:指定26家银行作为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 [12] - 优化贴息流程: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和地方性银行总行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预拨资金,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不再进行日常审核 [13] - 资金结算与清算:自2027年起每年1月31日前银行提交上年度结算和本年需求申请,2029年1月31日前进行最终清算 [13][14]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 - 核心观点:为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财政部等五部门实施专项贷款贴息政策,聚焦重点产业链并提供财政支持 [3][17][18] - 适用对象与投向领域:政策适用于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及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民用大飞机、人工智能等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 [18][19] - 贴息标准: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中央财政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政策暂定实施1年 [19]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20] - 操作流程与资金管理: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银行在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并通知企业,财政部按年度进行预算安排和资金结算清算 [21][22][23]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观点:为提振服务消费,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服务业贷款贴息政策,延长期限、提高额度并扩大支持领域 [3][26][27] - 延长实施期限与提高贴息上限:政策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27] - 扩大支持领域: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并明确了对应的行业分类 [28] - 增加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29] - 优化工作机制与资金保障: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审核效率,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银行在2026年1月31日前提交资金需求申请 [29][30]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实施 - 核心观点: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财政部等部门实施专项担保计划,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提供增信和风险分担 [3][33][35] - 计划额度与支持对象:专项担保计划总额度为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用于设备购买、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场景拓展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中长期贷款 [36][37] - 风险分担与担保费率:银行承担贷款风险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比例不高于80%,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根据贷款期限分为30%、35%、40%三档,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38] - 提高授信额度与代偿上限: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该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38] - 财政支持与资本补充:中央财政对基金新增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并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用于增强体系资本实力和向成效好的机构注资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