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新浪财经·2026-01-20 17:12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 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独立性以及部分项目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要求 [1] - 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 [1] 具体项目与责任人 - 韩桂华、黄晓玲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东埃科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的签字评估师 对相关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1] - 韩桂华、陆婷婷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方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北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的签字评估师 对相关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1] - 严加胜、周羽环、丁凌霄、陈名春、叶苗苗在执业期间违规买卖参与评估的上市公司股票 对相关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