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帽子操纵”升级,雪球大V被罚没超8300万元!
新浪财经·2026-01-20 17:43

案件概述与处罚结果 - 浙江证监局于1月1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雪球“大V”金永荣(网名“金浤”)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其罚没合计8324.78万元,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3][5][7] - 金永荣被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罚没总额合计8324.78万元 [3][7] - 在3年市场禁入期间,其不得直接或间接交易任何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证券 [3][7] 当事人背景与影响力 - 金永荣出生于1988年,其雪球“金浤”账号截至2025年4月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 [1][5] - 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其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1][5] - 其通过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平台发文宣传、参与实盘比赛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方式积累名气和受众 [1][5] 操纵行为细节 -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通过雪球“金浤”账号公开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1][5] - 其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控制账户组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万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1][5] - 其交易行为与发帖时间紧密关联,甚至将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清仓卖出 [2][6] 案件特征与行业意义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其公开荐股后实施反向交易,操纵市场主观故意明显,完全符合“抢帽子操纵”行为特征 [2][6] - 此案显示了证券操纵从“资金驱动型”向“舆论驱动型”演变的新趋势,操纵行为正利用互联网的裂变传播属性进行升级 [2][6] - 案件呈现出新特征:传播渠道多元化(借助多平台自媒体)、造势手段多样化(实盘比赛、直播)、操纵主体网络化(自媒体大V凭借网络影响力实施操纵,更隐蔽复杂) [2][6] - 市场人士认为,此案标志着监管打击范围已从传统的机构坐庄、内幕交易延伸至“自媒体大V”的新型操纵,明确了“流量即影响力,影响力即责任”的监管逻辑 [3][7] - 此案宣告了依靠“收割粉丝”牟取暴利的灰色商业模式的终结,有望对整个财经自媒体生态产生震慑效应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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