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两部门发文
证券日报网·2026-01-20 17:50
政策核心内容 - 自然资源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破解政策堵点,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推动形成城市更新“新模式” [1][4] 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 - 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详细规划的评估优化工作路径,以灵活适应市场 [2] - 鼓励各地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 [2] - 对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北京、上海、厦门等地已制定混合用地指导意见,重庆、南京等地已制定豁免清单 [2] 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 - 将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过渡期政策,从原5年固定期限调整为以5年为原则的灵活过渡期政策 [2] - 过渡期届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新增租赁出让方式予以支持,苏州已制定落地细则 [2] 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 - 各地可制定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规则,并加强实施监管 [3] - 制定存量建(构)筑物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情况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杭州已制定相关管理实施细则 [3] 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 - 提出积极开展特色资源调查和活化利用,建立健全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的组合供应 [3] - 湖南、湖北等地已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打包组合供应,以提升空间价值 [3] 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 - 各地可开展预编不动产单元预告登记 [3] - 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 [3] - 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探索简化申请材料,盐城已出台一揽子创新举措 [3] 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 对于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将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