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球大V“抢帽子操纵”市场 被浙江证监局罚没超8300万元
证券日报网·2026-01-20 18:08

案件概述与处罚结果 - 浙江证监局对雪球“大V”金永荣作出行政处罚 认定其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罚没合计8324.78万元 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金永荣被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 并处以同等金额4162.39万元罚款 [3] 当事人背景与影响力 - 金永荣出生于1988年 其雪球账号“金浤”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 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1] - 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 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 参与实盘比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 [1] 操纵行为的具体细节 -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 金永荣在其雪球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1] - 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 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万元 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1] - 金永荣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甚至将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清仓卖出 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 [2] 案件特征与行业意义 - 案件显示当前证券操纵从“资金驱动型”向“舆论驱动型”演变的新趋势 反映出操纵市场行为正利用互联网的裂变传播属性进行升级 [2] - 本次案件呈现出多种新特征 一是传播渠道多元化 借助自媒体多平台扩大影响力 二是造势手段多样化 通过实盘比赛、直播分享等吸引关注 三是操纵主体网络化 自媒体大V凭借网络影响力实施操纵 更隐蔽复杂 [2] - 此案标志着监管层已将打击矛头从传统的机构坐庄、内幕交易延伸至“自媒体大V”的新型操纵 明确了“流量即影响力 影响力即责任”的监管逻辑 [3] - 此案宣告了依靠“收割粉丝”牟取暴利的灰色商业模式的终结 有望对整个财经自媒体生态产生震慑效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