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控股股东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资金占用待解控制权或生变

事件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于1月20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1] - 1月21日公司股价“一字板”涨停 最新股价报5.9元/股 [1] 破产重整受理原因 - 法院裁定指出 鲁锦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1] - 法院裁定明确 新华锦集团同样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 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 资金占用问题:截至公告披露日 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仍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4.06亿元 公司将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以解决此问题 [2] - 控制权不确定性:破产重整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控制权 取决于后续重整方案及法院最终裁定 公司控制权是否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2] - 股权状态: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标记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其股权后续可能面临调整 [3] - 经营独立性:公司强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 此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2] 市场观点与潜在影响 - 市场将此次控股股东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视为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如资金占用)的潜在契机 [2] - 若新投资人通过受让股份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和发展战略产生影响 [3] - 公司目前重点布局石墨新材料等业务 市场认为相关业务具备发展潜力 若能剥离历史包袱并获得新股东支持 有望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3] - 破产重整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法律程序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能力 此次重整进程关乎被占用资金的回收及公司长期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3] 公司主营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围绕“新贸易、新材料”开展 包括发制品、纺织服装的出口和跨境电商进口 以及石墨深加工及石墨应用的新材料业务 [4]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5亿元 同比下降21.53% [4] - 2025年前三季度 归母净利润为1644.04万元 同比下降60.93% 扣非净利润为599.42万元 同比下降85.04% [4] - 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发制品业务由于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及关税影响 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803.45万元(下滑31.30%) 以及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及滞纳金711.06万元 [4]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后续动态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