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国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核心事件概述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国彪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已移送检察机关 [1][2][4] - 王国彪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4] 具体违纪违法行为 - 政治纪律与对抗审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串供,转移、隐匿证据,搞迷信活动 [1][4]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4] -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1][4] -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对象钱款,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 [1][4] - 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标采购、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4] 处理结果与后续程序 - 党纪政务处分: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国彪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4][5] - 追缴与司法移送: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菏泽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