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全面推开,异地就医等报销将更方便
第一财经·2026-01-21 18:5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通知 决定全面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 目标在2026年底前正式上线全国统一的应用功能 [1] - 财政电子票据被定义为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数字电文形式电子凭证 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作为跨省报销合法凭证 [1] - 该政策旨在解决因各地票据式样、编码规则不一致导致的跨省报销流程复杂、周期长的问题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 政策实施背景与试点成效 - 在全面推行前 财政部已在浙江、山东、重庆、四川、江西等14个省份进行了试点 并已初显成效 [2] - 试点案例显示 江西省于去年12月2日通过“财政票夹”应用 成功完成了首笔来自浙江省医疗机构的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结算 [2] - 试点地区的个人反馈显示 报销流程从以往耗时数日的“来回跑”转变为“零次跑”和“线上办” 省时省力 [2] 全国推广的具体要求 - 《通知》要求将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范围扩大至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 - 各省份监制的财政电子票据必须实行全国统一的式样、编码规则和数据标准 [2] - 所有财政电子票据需按要求实时接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 [2] 平台功能与建设目标 - 各省份需依托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功能 [3] - 该功能需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实时共享 并向社会公众提供跨省归集、状态查询、真伪鉴别、报销锁定、报销反馈等服务 [3] - 计划在2026年底前正式上线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功能 [4] 政策影响与展望 - 随着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全面落地 未来老百姓异地就医报销等将更加方便 [5] - 最常见的应用场景是医疗票据(如门诊、住院收费票据)的跨省报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