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不再设立监事会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近日核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2][3] - 自《公司章程》获核准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1][2][3] - 伴随监事会撤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1][3] 相关人事变动 - 刘德斌、余建南、汪中柱和刘崇松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1][3] 修订决策程序 - 《公司章程》修订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相关修订议案的具体内容已载于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