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五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对口岸进境免税店进行设立与调整 [1] - 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1] - 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 [1] - 停止设立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进境免税店,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将在客运航线转场至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后停止设立 [1] 免税店网络扩张详情 - 新设立的4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覆盖机场、水运及陆路口岸,广泛分布于全国多个省份及计划单列市 [3][4] - 新设口岸类型包括20个机场、9个水运口岸和12个陆路口岸 [3][4] - 继续设立的1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主要位于广东省(含深圳市)和海南省,涵盖机场、水运及陆路口岸 [4] 特定区域政策与市场机会 - 横琴口岸新设进境免税店,允许自澳门进境居民旅客在该店购买1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 [1] - 厦门地区将新增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厦门国际邮轮中心三家新店,同时高崎机场老店将随航线转场而关闭,实现网点升级与替换 [1][3] 行业参与者与经营资质 - 有资格参与口岸进境免税店投标的公司为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六家企业 [2] - 具体公司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管理与招标要求 - 口岸进境免税店所在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需指导招标按《招标投标法》及免税店管理相关暂行办法落实招投标事宜 [2] - 地方政府需加强统筹协调,配套完善综合管理机制,防范免税商品违规倒卖及走私风险 [2]
继续在海口美兰机场等11个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五部门印发通知
海南日报·2026-01-21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