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建设风雨连廊、架空层便民空间,武汉出台9项举措提升住宅品质
长江日报·2026-01-21 22:28

政策核心 - 武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意见》,围绕“好规划、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服务”五大方面推出9项具体举措,推动住宅建设从“有房住”向“住好房”升级 [1] 规划与设计激励 - 新建项目配套建设市政、公共服务及公共安全设施并无偿移交的,可获得建筑面积免计容奖励 [1] - 利用居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增设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可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以推动老旧社区升级 [1] - 为提升居住空间灵活性与全龄友好性,政策推广功能复合、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形态 [2] - 合理设置的生活阳台和景观阳台,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不计入容积率 [2] - 为方便设备安装、调试与检修,按实际需求设置的住宅空调室外机搁板、设备平台等,其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核算 [2] - 满足日照要求下,遮蔽屋面附属设施且透空率超过50%的格栅、网架等构件,不计入建筑高度 [2] - 鼓励建设开敞式风雨连廊串联公共空间,该连廊不计入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2] 配套设施与空间利用 - 养老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等基础配套,以及依托架空层、地下空间设置的健身房、游泳池、公共会客室、住区食堂、图书馆等便民设施,均纳入免计容奖励范围 [1] - 嵌入快递收寄、老幼活动、文化艺术、会客交流等便民服务功能的公共景观(服务)大堂,也纳入免计容范围 [1] - 支持新建住宅将车库设于半地下室或首层抬高层,其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泊位纳入配建指标 [2] 建造技术与材料 - 政策推广高耐久性混凝土、高性能门窗等绿色建材,采用高品质材料的建筑外立面饰面层可免计容 [2] - 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和智能施工,通过工厂预制提升建造精度 [2] 质量管控与物业服务 - 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体系 [2] - 引导物业企业搭建智慧服务平台,运用物联网、AI等技术优化服务效率、防范安全风险 [3] - 鼓励物业企业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服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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