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涉“事”,不再是“小事”
新浪财经·2026-01-21 22:26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新法中针对未成年人违法治理作出重大调整,对校园欺凌、组织胁迫未成年人 从事有偿陪侍等作出处罚规定,打破"年龄是免罚金牌"的认知误区。市教育局和各位同学、家长共同学习新规,用法治护航孩子青春未来! 一、违法不再"零成本" 根据新规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14-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执行拘留,彻底告别"违 法无代价"。第二十四条,要求对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采取相应的矫治教育措施。 新规打破"年龄保护伞",严惩欺凌、打架斗殴、多次盗窃、暴力伤害等,同时配套矫治教育避免"一关了之"。 二、校园欺凌"零容忍" 新规填补校园欺凌治理法律空白,赋予公安机关直接介入权,强化校警协同。新规第六十条,明确殴打、侮辱、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明确规定学校若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责任人员将被追责。 同学们应当团结同学、友爱互助,珍惜同窗友谊、更珍惜美好青春,杜绝校园欺凌,遵守法律法规。 三、严打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新规第四十八条,组织、胁迫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