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股东为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聚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667,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 [1] - 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 [1] - 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1]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3]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1] - 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98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 减持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1] - 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1][3] - 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3] - 聚合投资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政策备案,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 股东历史承诺与本次减持一致性 - 股东此前已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发前股份 [4] - 股东此前作出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定 [5] -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减持股票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5] -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5]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