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合同签署概况 - 公司与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阿拉善左旗西金矿业5000万吨/年破碎站项目破碎筛分主设备买卖合同》[3] -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96亿元(含税)[2][3] -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3] 交易对手方分析 - 交易对手方为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矿、银矿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4][6] - 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4] -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交易[5] - 经查询,西金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6] 合同主要内容 - 公司作为卖方,向西金矿业提供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旋回破碎机、板式给料机[6] - 支付方式为: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40%预付款,发货前支付30%发货款,验收合格后支付25%安装调试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7] - 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且足额预付款到账[2][7] - 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 合同对公司财务与经营的影响 - 合同金额2.96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8.08%[2][9] - 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2][9] - 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2][9] -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