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董责险在中国A股市场的渗透率快速提升,正从上市公司的可选项转变为风险管理的基础工具和公司治理的制度性安排,其功能从单一风险转移演变为兼具风险转移与外部监督的复合型治理工具 [2][4][10] 市场现状与投保趋势 - 截至2025年底,A股累计有1753家上市公司公告购买董责险,整体投保渗透率突破32%,较上一年提升4个百分点,与5年前不足10%的渗透率相比显著增长 [2][5] - 仅2025年一年,就有643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购买董责险计划,同比增长19%,其中256家为首次披露投保 [5] - 自2021年以来,被立案调查且此前已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累计已达173家,其中最终遭遇行政处罚的比例达85% [5] 驱动因素与功能演变 - 新证券法、新公司法实施,强化了信息披露责任、董事勤勉义务和连带赔偿责任,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等机制提升了投资者维权能力,持续放大了董监高的个人责任风险 [2] - 康美药业、金通灵、紫晶存储等一系列典型案件使责任变成“可以被追索”的现实风险,驱动投保核心动因从被动应对个案转向主动公司治理安排,从只关注公司责任转向“公司责任+个人责任”的整体风险暴露 [3][6] - 董责险的核心功能是为董监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决策失当或未尽勤勉义务而面临的监管调查、投资者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民事赔偿金提供保险保障,但故意违法、恶意欺诈等行为通常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2][3] - 董责险的角色正在从单一的风险转移工具,向“风险转移+外部监督”的复合型治理工具演化,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前风险评估、承保中条款约束和出险后理赔追责介入,形成了市场化的外部监督 [4] 国际比较与市场特点 - 在成熟资本市场如美国、英国、德国,上市公司董责险投保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董责险被视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费和条款是观察公司治理质量的参考指标之一 [4] - 中国董责险起步较晚,但当前市场已由早期承保能力偏紧转入承保能力加速扩张阶段,机构增多、竞争加剧 [7] - 自2023年起,A股董责险简单平均费率出现拐点并持续下行,至2025年第四季度已不足千分之五,这主要与承保能力快速扩张、理赔信息披露滞后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有关 [8] 典型案例与赔付实践 - 金通灵案中,法院判令公司向4.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约7.75亿元,该公司曾于2021年披露拟投保赔偿限额为1亿元的董责险,标志着董责险从“纸面配置”走向实际赔付 [6] - 典型案件如康美药业、泽达易盛、紫晶存储、金通灵等,投资者索赔金额动辄数亿元乃至数十亿元,进一步放大了市场对董责险的现实感知 [6] 未来展望与制度建议 - 随着2021年以来被立案调查的公司陆续进入司法与赔付高峰期,2026年至2027年或将迎来董责险费率与风险的再定价窗口 [8] - 建议从制度层面推动董责险信息披露要求,借鉴成熟市场做法,如美国遵循重大性原则披露,中国香港联交所采用“不遵守就解释”的监管模式,以将董责险嵌入资本市场的“法治溢价”体系 [10] - 董责险通过风险定价、风险评估和风险减量服务三重机制对上市公司形成外部约束:治理水平越高保险成本越低,风险越高承保门槛越高,专业服务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10] - 目前董责险理赔并非法定披露事项,市场信息零散,影响了费率形成的理性判断,也削弱了其对公司治理的约束与引导作用 [9]
董责险渐成上市公司“标配”
经济日报·2026-01-22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