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骗投保人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及普兰店市支公司两名代理人被禁业
新浪财经·2026-01-22 12:10

监管处罚事件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于1月22日公布行政处罚,涉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名原个人代理人[1] - 当事人张超,原中国人寿普兰店市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因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禁入保险业二十年的行政处罚[1][2] - 当事人李甲祥,原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个人代理人,同样因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禁入保险业十五年的行政处罚[1][3] 涉事主体与行为 - 本次处罚的当事人均为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即销售端的一线人员[2][4] - 两名当事人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为“欺骗投保人”[2][4] - 处罚决定机关均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表明是地方监管分局针对具体个案采取的执法行动[2][4] 处罚措施 - 对代理人张超的处罚措施为禁止进入保险业二十年[1][2][4] - 对代理人李甲祥的处罚措施为禁止进入保险业十五年[1][3][4] - 处罚内容为行业禁入,属于对从业人员资格的重罚,直接限制其未来长期内在本行业的从业权利[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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