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女生被收天价开锁费,标价27元实收4170元,包括上门费、技术费、夜间服务费!开锁商户被罚款9550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每日经济新闻·2026-01-22 15:37

事件概述 - 2025年11月14日,安徽合肥一名大学生聂女士因钥匙被锁,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即刻达开锁”商家,平台显示开锁价格为27元[3] - 上门开锁师傅在半小时内,通过巧立名目、分批次收费的方式,最终向聂女士收取总计4170元的费用[1][5] - 收费项目包括开锁费890元、安装费560元、调锁费300元、延保费600元、人工服务费和夜间服务费900元、锁芯面板材料费540元、锁体材料费380元[8][9] - 服务完成后,开锁师傅还要求聂女士录制视频,证明其“知晓所有费用且无异议”[5] - 事后聂女士维权,商家起初辩称师傅为外包人员,属个人行为,仅同意退还1000元[6] - 2026年1月6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商户“合肥市包河区永盛开锁服务部”作出行政处罚,罚款9550元并吊销营业执照,违法所得1910元已全部退还聂女士[1][8][9][10] 涉事主体与商业模式 - 涉事商户为“合肥市包河区永盛开锁服务部”,是一家已在公安部门备案的个体工商户[8][9] - 商户通过网络平台(如美团)接单,随后将订单信息转给实际服务提供者(当事人),再由其安排师傅(许某)上门服务[8][9] - 商户与上门服务师傅之间存在外包或信息中介关系,商户在纠纷初期试图以此撇清责任[6][7] - 本次服务总收费4170元中,商户获得2060元转账,其中服务成本为200元,商户违法所得为1910元[8][9] 违规行为与处罚依据 - 开锁师傅在服务开始前未告知收费标准,并通过低价吸引(平台标价27元)、人为拆分服务项目、诱导分批次付费的方式进行价格欺诈[8][9]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构成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违法行为[9][10] - 该商户在2025年9月15日曾因“开锁纠纷舆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行政处罚,此次属于短期内第二次因价格违法被罚,构成“屡查屡犯”和“情节严重”[9][10] -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监管部门决定从重处罚,处以罚款9550元并吊销营业执照[9][10] 行业监管与消费者维权 - 事件反映出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如开锁服务)存在商家与线下服务者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平台商家可能将责任推给外包人员[6][7] - 消费者在遭遇价格欺诈后,通过12315及网络平台投诉,但初期维权进展甚微,面临商家推诿[1][6] -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行政处罚(罚款及吊销执照)和强制退还违法所得的方式,最终为消费者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8][9] - 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公示截止日期为2029年1月6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