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务信息不实 海正药业收警示函

监管处罚与会计差错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海正药业及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原因是2021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 [1] - 浙江证监局向海正药业出具警示函 并将相关责任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7] 会计差错具体内容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对2021至2024年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 [3] - 2021至2023年 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部分原料贸易业务缺乏充分的商业实质及商业合理性 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相关更正合计调减2021至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94,882.64万元 调减营业成本93,002.88万元 调增投资收益1,879.77万元 [3] - 2021至2023年 子公司部分原料贸易业务未实质取得商品控制权 也未实质承担存货主要责任 其身份属于代理人 不满足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 相关更正合计调减2021至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各59,377.58万元 [4] - 针对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 因前述差错更正 调增营业收入40,512.86万元 调增营业成本39,479.65万元 调减投资收益1,033.21万元 同时调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各14,827.04万元 [3][4] 涉及责任人员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 时任总裁李琰、肖卫红 时任财务总监张祯颖 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7] - 相关责任人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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