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务、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序等五大方面共18项举措,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促使其从“药品销售终端”向“健康服务枢纽”转型,打造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1][3]。 完善药事服务 -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作为非在岗时段的补充,但不得降低或取代执业药师驻店配备要求 [4][5]。 - 促进处方流转: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并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 [4][5]。 - 优化医保统筹与支付:参保人员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支付,且门诊统筹待遇可与基层医疗机构相同;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药店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 [4][6]。 - 参与集中采购: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支持零售药店整合需求开展联合采购以提升议价能力 [6]。 - 构建商业保险支付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药品零售场景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推出涵盖健康管理、康养照护等服务的产品,并针对高值药品、器械建立与保险机构的风险共担支付协同机制 [4][7]。 创新健康服务 - 丰富健康服务功能: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减重、戒烟等健康宣教,并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动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照护服务 [8]。 - 提升健康服务体验:鼓励地方出台数字化、智能化健康服务升级政策;推动依托互联网医院在零售药店设立健康咨询中心,提供远程健康服务;鼓励偏远地区探索无人机配送业务及配套保险 [8]。 - 丰富药品零售业态:鼓励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文化体验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并允许商超、便利店依法销售符合要求的药品 [8]。 - 优化商品服务体验: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探索按功能和主治关联陈列药品;鼓励药店为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等关怀措施 [8]。 - 助力医药产品升级: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和应用,提升用药安全监管和医保基金风控,为真实世界研究提供数据基础以推动医药产品优化升级 [9]。 强化应急服务 - 强化药店应急保供能力: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鼓励药店积极参与重点药品市场监测,强化“哨点”功能;鼓励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服务 [11]。 - 加强应急保供公共支撑:加强重点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等信息监测,提高跨主体、跨地区药品调拨效率;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应急保供激励机制,对承担保供职能发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偿,对突出贡献者予以激励 [11][12]。 优化行业结构 - 支持兼并重组: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对于被整合的药店,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并允许原医保资质在变更期间继续存续 [4][12]。 - 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供应链与零售终端,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实现仓储物流资源共享、质量管理协同及全流程信息追溯,以提升供应链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12]。 - 优化药品营销体系: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促进跨省公平竞争;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进入零售药店销售渠道;鼓励医药电商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药价与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 [12]。 规范行业秩序 - 发展智慧监管:指导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时准确采集、核验并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探索“科技赋能+风险分级”的智慧监管模式,依据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优化对低风险企业的检查频次,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 [13]。 -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线上线下统一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医院首诊违规和执业医师“线上挂证”行为;要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增强竞争合规意识,保障平台入驻企业合法权益 [13]。 - 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行业标准;药品零售企业应树立责任、守法、诚信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依法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13]。
九部门联合发文,药品零售行业大利好!
上海证券报·2026-01-22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