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事项概述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拟以现金15,386万元收购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70%股权 [2] - 该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相关公告 [2] - 各方现根据目标公司实际情况协商,拟变更原协议部分条款并达成补充约定,该补充协议已于2026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补充协议签署方 - 股权受让方为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 [5] - 目标公司为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 [5] - 股权出售方为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5] - 协议还涉及丁方与戊方,丁方包括顾建波和浙江颖欣化工有限公司,戊方包括绍兴普赛克墨投资合伙企业及岳晟 [3] 补充协议主要条款:付款安排变更 - 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分三期支付变更为分四期支付 [4][6] - 新增第四期付款,其金额为总价款的10% [6] - 第四期付款的关键先决条件为:截至2027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不存在因交割前事项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或重大违法违规纠纷,且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 满足先决条件后,需由目标公司及出售方向受让方提供书面确认函原件 [6] 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应收款项安排 - 各方针对目标公司交割前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作出补充约定 [7] - 约定以经审阅报告确认的应收账款原值为基准,根据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实际回款情况进行结算 [7] - 结算公式为:P = (A - B) × 70%,其中A为截至2026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审阅应收款项金额,B为审阅报告载明的应收账款原值减去净值的金额 [7] - 若P为正数,由出售方向受让方支付相应款项;若P为负数,则由受让方向出售方支付相应款项 [7]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付款方式变更将总价款的10%留至2027年底并设置先决条件,有助于有效管理目标公司的历史与潜在风险 [8] - 新的付款安排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 - 新增的应收款项补充约定体现了股权受让方与出售方的风险共担原则 [8] - 该安排使得目标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更有保障 [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