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框架与核心目标 - 长沙市政府发布通告 自2月15日起在都市区分区分时规范烟花爆竹燃放 旨在防范重污染天气 改善空气质量 保障公共安全 并统筹传统文化传承、空气质量改善和烟花产业发展[2] - 政策覆盖长沙市都市区 都市区外的浏阳市、宁乡市由属地政府依法管控[2] -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7]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 都市区核心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具体范围由黄桥大道、湘江北路、长沙绕城高速、沪昆高速铁路、湘江南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潭州大道、新学士路、长潭西高速、浦旺路、黄桥大道合围而成[2] - 上述区域外的八类特殊场所全年禁止燃放 包括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风景名胜区、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等[2] 限制燃放区域与时段 - 限制燃放区域分布在多个区县的指定街道和镇 包括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望城区和长沙县的部分区域[3][4] - 限制燃放区域内 全年仅禁止在元旦、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这几个特定时段燃放[5] - 除上述禁放时段外 限制燃放区域的其他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6] 全年允许燃放区域与产品种类 - 岳麓区的雨敞坪、莲花镇(除禁放区域外) 望城区的白箬铺、乔口、靖港、茶亭、桥驿镇 以及长沙县的江背、春华、果园、路口、高桥、金井、开慧、福临、青山铺、北山镇为全年允许燃放区域[8] - 个人仅允许燃放特定种类的C、D级产品 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8] - 经批准的焰火晚会燃放产品种类不受上述限制[9] - 政策鼓励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烟花爆竹[2][8] 安全规范与监管执行 - 要求按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 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燃放后需及时清理并安全处置废弃物[10] -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需有成人陪同[10] - 违规燃放举报电话为110 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及摆摊兜售举报电话为12345[11] - 违规燃放将依法处理 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12]
长沙市都市区禁限放区域地图来了
新浪财经·2026-01-23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