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婚给“第三者”转账,妻子起诉要回这笔钱,法院调解
新浪财经·2026-01-23 08:20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结果 - 案件核心为妻子阿娇起诉要求丈夫老王的情人小敏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老王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微信转账、网上购物等方式向小敏赠与财产共计31万余元[1] - 一审法院判决老王向小敏的赠与行为整体无效 小敏需向阿娇偿还28万余元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1] - 二审经调解达成协议 小敏在限期内只需返还部分受赠财产12万元 若不如期返还则需支付全部受赠财产28万余元[2] 涉案方主张与法院观点 - 上诉人小敏主张其不知老王已婚 是出于以结婚为目的恋爱而受赠财产 且赠与款项包含“520”、“1314”等特殊含义数额 认为自身无过错不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2] - 法院认为夫妻忠诚是法定义务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对另一方没有法律效力[3] - 法院明确指出“第三者”不能以对方隐瞒已婚事实主张自己无过错而不返还受赠款项[3] 案件的社会意义与法官提醒 - 该案调解成功既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 也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2] - 法官提醒个人对外交往应恪守法律与公序良俗底线 建立健康文明的社交关系[4] - 法官提醒已婚人士应洁身自好 未婚人士在恋爱期间应谨慎判断他人婚姻状态 避免卷入他人家庭财产纠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