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与意义 -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这是省级层面罕见为“一县一业”量身定制的法规,也是全国陶瓷产区首部省级立法 [1] - 该条例是本届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中,唯一专门助力县域发展的项目,是一次“小切口”立法实践 [2] - 省级立法旨在集中体现省、市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给予县级市更充分的决策空间和适配政策,通过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实现上下联动、协同发力 [2] - 立法探索有利于实现法治供给与改革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为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2] - 选择宜兴陶瓷因其文化兼具全球独特性与全国代表性,承载千年窑火与匠人智慧,省级立法旨在让这一珍贵文脉在法治轨道上更好传承与焕发光彩 [2] 法规制度设计特点 - 法规虽为省级立法,但大部分工作并非面对全省作普遍要求,制度设计将有关责任主体限定为省、无锡市、宜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3] - 例如,支持发展宜兴陶瓷产业总部经济的责任主体,被限定为省、无锡市以及宜兴市的发展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 [3] 核心目的与重点维度 - 立法的核心目的是破解资源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技艺传承较困难、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重点难点问题 [4] - 条例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两大维度,对文化资源保护、非遗传承、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等作了全面规范 [4] - 立法不仅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的静态保护,更注重通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品牌建设等举措推动产业的动态发展 [4] 保护传承的具体举措 - 实行保护名录制度,对实施数字化保护等各种保护分别提出要求 [4] - 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宜兴陶瓷非遗申报更高级别非遗 [4] - 确定每年10月为“宜兴陶瓷宣传月” [4] - 支持相关博物馆和传承场所开展文物和技艺的数字化展示、数字化产品开发 [4] - 支持规划建设陶瓷文化体验综合体,支持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4] - 条例在概念界定中明确紫砂陶与宜兴陶瓷的关系,突出紫砂陶的特色代表地位 [5] - 针对紫砂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储量稀缺的禀赋特征及现实中不规范开采等问题,条例明确宜兴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 [5] - 要求加强规划布局,实行保护性开采,推动紫砂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严禁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破坏性开采紫砂矿产资源等行为 [5] 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方向 - 创新驱动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条例紧扣发展陶瓷产业新质生产力,以立法形式确定了宜兴陶瓷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6] - 条例为推进产业升级明确方向,即支持重点发展应用于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先进陶瓷产业,培育先进陶瓷产业集群 [7] - 明确支持发展宜兴陶瓷产业总部经济,引导和支持宜兴陶瓷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 [7] - 支持宜兴陶瓷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智改数转网联”,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7] - 政府将围绕条例对产业创新发展的定位,全力推动陶瓷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7] 政府服务与要素保障 - 条例从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作了明确 [7] - 以用地保障为例,条例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合理需求,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等方面予以支持 [7] - 规定可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用房,支持宜兴陶瓷场景体验、定制服务等新业态发展 [7]
为“一县一业”,江苏专门省级立法
新华日报·2026-01-23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