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创“史上最重”!证监会严查私募机构瑞丰达
新浪财经·2026-01-23 17:28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领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处罚力度再创“史上最重”,并构建了自律、行政、刑事的立体追责矩阵,旨在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环境并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2][8] 监管处罚案例 - 瑞丰达案: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关联私募机构、实际控制人孙伟等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处罚,上海证监局对机构共罚没2800余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罚款1300余万元,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私募机构管理人登记被注销,总罚单超4100万元 [1][2][8] - 优策投资案: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因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被处罚,浙江证监局对机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管理人登记被同步撤销 [3][9] 监管行动与数据 - 2025年全年,证券监管部门对600余个机构和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立案稽查约30起,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约40条 [3][9] - 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触及监管“底线”“红线”的行为 [3][9] 监管趋势与手段 - 立体追责矩阵:对私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自律(注销管理人登记)、行政(行政处罚)、刑事(移送公安机关)的立体追责体系,实现全方位、多维度打击 [4][10] - “双罚制”成为显著特征:对违规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员同步追责,穿透至个人,显著提高个人违规成本,旨在震慑违规行为并倒逼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治理 [4][10] 行业教育与整改 - 2025年,监管部门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组织1.75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 [5][11]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纪律处分典型案例(第二批)》,涵盖募集推介、投资运作、内部控制、从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5][11] - 2026年,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不规范行为 [6][12] 典型案例细节 - 案例一(账户出借):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借其管理的多只基金产品的期货、股票账户给外部人员进行违法交易,且未妥善保存适当性资料,被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协会对其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措施,并对相关高管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公开谴责”等措施 [5][11] - 案例二(违规推介):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在募集推介过程中,引导个别投资者重新进行并调整风险评估结果,该机构及从业人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协会对机构及相关人员均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措施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