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方向 - 国家层面正式认可并推广药店参与药品集中采购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提出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2][3] - 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店参与集采 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需求开展联合采购 实现量价挂钩以提升议价能力[2] - 政策旨在提升药店议价能力和供应链效率 支持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 并要求生产企业保障供应[3] 药店参与集采的潜在收益 - 药店参与集采可以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丰富药品种类并提升服务能力[4] - 集采药品进药店能够给药店带来一定的客流 药店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关联销售[4] 药店参与集采面临的主要挑战 - 集采药品需“零差率”销售 导致药店利润空间大幅压缩 面临无利可图的局面[4] - “零差率”销售模式下 药店的销售获益或难以覆盖其管理成本[4] - 药品集采强调“以量换价” 药店需承诺采购量 但医院流转到药店的处方未显著增加 制约了参与积极性[4] - 存在处方流转难、采购品种供需不匹配的问题 小型药店议价能力弱 可能难以获得及时供应[4][5] - 集采药品价格低 生产企业可能优先保障医疗机构供应 导致药店出现“断货”风险[5] 推动药店参与集采的建议与措施 - 需要完善处方流转机制 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方式并压缩结算时长 例如从季度结算缩短至月度[4] - 政策提出完善外配处方流转机制 加强流程追溯 优化结算规则 提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使用效能[5] - 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5] - 需要健全省级集采工作会商机制 由医保部门协调各方 畅通沟通渠道 处置供应与配送问题 要求中选企业严格履约[5] - 应加强重点药品采购、销售、库存信息监测 提高跨地区调拨效率[5]
药店也有望买到便宜的集采药,但还有这些堵点
第一财经·2026-01-23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