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每日经济新闻·2026-01-23 18:13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该指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 指引共包含六章二十一条,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运用与管理 [1] 业绩比较基准的运用规范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强调其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1] -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 [1] - 规定业绩比较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1]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 -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 [1]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 [1] - 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基金经理及基金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 [1] 外部约束与监督机制 - 明确基金托管人对业绩比较基准负有监督职责 [1] - 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和运用等行为 [1] - 要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1] 监管与执法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相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 - 监管范围涵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