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北京证监局认定,注册会计师蒋淑霞、王兴杰、乔鑫在广誉远2016年至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于营业收入及销售费用审计方面存在多项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足等执业问题,因此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的监督管理措施 [1][4][5] 营业收入审计问题 - 穿行测试与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2016至2018年审计中,穿行测试存在未获取样本或样本信息不完整;控制测试存在样本量少于内部规定、样本信息不完整或单据日期矛盾等问题,导致得出“控制有效”结论的证据不充分 [1] - 访谈程序执行不到位:2016及2017年审计未考虑访谈中退换货及付款条款对收入确认的影响;2018年审计对访谈显示的销售数量金额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异常未予关注及进一步查验 [1] - 合同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2016至2018年审计未关注合同中非质量问题可退换货或按实际销售付款的条款对收入确认的影响;2017及2018年审计未关注合同要求购货方提供货物流向表的约定,未进一步了解下游商业公司实际库存及销售情况,进而未发现商业公司库存充足、历史销量小但广誉远仍向其压货的明显异常;2017年审计存在仅获取框架协议而未获取包含退换货条款的执行协议、未获取执行合同、未发现部分合同缺少客户盖章等形式主义问题 [2] - 抽查凭证程序执行不到位:2016及2017年审计未按计划执行程序,部分样本未完整获取业务单据、部分样本与测试程序不相关;审计底稿中部分样本业务单据明显跨期、同一业务下各单据关联信息不一致,但未发现样本异常及采取应对措施,仍得出测试有效的结论 [2] - 退货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2016至2018年审计未关注退换货样本存在后附业务单据及原始凭证不完整、申请理由不符合规定、合同明确销售退回条件等情况,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针对退换货发生金额显著超过审计设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未结合公司自身库存情况关注销售业务真实性,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存在重大缺陷 [3] 销售费用审计问题 - 广告费查验程序执行不到位:2018年年报审计中,未获取及检查广告合同涉及的广告发布确认书以及各月实际结算单据等资料,在无法验证广告费计提充分性、准确性的情况下,得出了未见异常、可以确认的审计结论 [4] 责任认定与监管措施 - 蒋淑霞作为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杰作为2016年及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乔鑫作为2017年及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 [5] - 北京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
关于对蒋淑霞、王兴杰、乔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利安达广誉远年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