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变更 -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豁免部分关键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1] - 被豁免承诺的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魏吉胜,实际控制人魏红越,董事兼总经理王兆涛,董事兼副总经理姜晓,以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海贞 [1] - 该豁免事项涉及上述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1] - 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魏吉胜、张伟、王兆涛、姜晓已回避表决 [1]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1] - 该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