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指引 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用
中国经营报·2026-01-23 19:51

监管政策发布 -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该指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政策核心目标 - 旨在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1] - 切实发挥业绩比较基准在表征产品投资风格、约束投资行为和衡量业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1] - 督促基金管理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机制,最终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政策主要内容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强调其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及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1] - 强化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相关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经理及基金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 [1] - 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约束,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并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在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与运用等方面的行为,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1] - 严格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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