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 旨在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业绩比较基准“用而不准、用而不实、用而不管”问题 通过强化其表征、约束、考核作用及外部监督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1][7] - 新规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存量基金将有一年左右过渡期进行调整 监管秉持“调基准不调仓”原则以防范市场冲击 [1][8] 新规核心内容 - 突出基准对产品的表征作用: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必须充分体现产品定位、投资策略、风格及风险收益特征 确保名实相符 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不得仅因基金经理变化、市场短期变动等原因而改变 [3] - 强化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和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提高基准选取的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 并由独立部门负责监测基金偏离情况 [4] - 发挥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要求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主动权益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时 相关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同时规范基金评价评奖机制 改变全市场排名导向 [5] - 强化基准的外部监督:对托管、销售、评价等市场机构提出要求 托管机构需履行监督复核责任 销售机构展示基金业绩时必须同步展示基准表现 信息披露环节需在基金合同、定期报告等文件中完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 [6] 实施与过渡安排 - 存量产品将有一年左右过渡期进行业绩比较基准的优化变更 使其更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和实际风格 [8] - 推进基准变更工作遵循“调基准不调仓”原则 尤其对规模较大、市场关注度高的产品保持重点关注 以避免集中申赎造成市场冲击 [8] - 基金业协会已建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原则上“鼓励使用,而非必须使用” 以支持产品创新和差异化发展 [8] - 基金业协会近期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 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具体指标要求 [9] 行业背景与问题 - 行业长期存在业绩比较基准与产品实际策略、风格及投资目标严重脱节的问题 未能真实反映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7] - 市场过度聚焦短期业绩排名 将不同类型基金放在一起比较 将基金投资异化成短期投机行为 带来投资者获得感不强、基金业绩波动过大、长期收益缺乏稳定性等问题 [7] - 此次新规是落实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 [7]
基金业重要新规3月起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23 20:19